1、使用部门有权按产品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,如果发现产品质量和标准规定不符合时,与生产厂家共同复检或向上一级检测中心申请仲裁,如仍和规定不相符,使用部门有权退货。 2、从每批产品中随机取样,取样数量为同一生产厂家的总包装桶数的3%。 3、取样时,将桶盖打开,对桶内涂料产品进行目测观察,记录表面状态,如是否有结皮、稠度、分层、沉淀的现象。 4、将桶内涂料搅拌均匀,每桶取样不得少于0.5kg。将所取的试样分成两份,一份封存备查,另一份立即进行检验。若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时,整批产品认为不合格。 5、取样时,所用的工具、器皿等均应洁净。样品不要装满容器,要留有5%的空隙,盖严。样品一般放在清洁干燥、密封性好的磨口玻璃瓶或金属小罐内,贴上标签,注明取样日期等有关细节,并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场所。 6、对生产线取样时,应以适当的时间间隔从放料口取相同量的样品再混合。搅拌均匀后,取两份各位0.2~0.4kg的样品放入样品容器中,盖严并做好标记。